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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龚平”套牢万余百姓

1999-11-0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8日讯(记者 王志明) 前不久,本报接到读者反映,北京龚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员工工资,许多业务员正在向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。记者当即赶到位于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的这家公司了解情况,现场人士说公司法人代表已经不见了,公司原先挂满“营业执照”、“税收证书”等文件的墙壁上也只剩下了几个钉子。

据了解,这家公司是由陕西咸阳永生保健品厂负责人龚平于今年1月来北京筹办的,并聘请北京的李淑英为企业法定代表人。公司对外宣传只需每人交400元的股金,每月消费290元的该公司产品,就可以在享用这些产品的同时,按月从公司领取工资,且以200元的幅度逐月递增,每人最高月工资可达到2000元。

据参与公司营销的一位办事处负责人说,事发前该公司已是拥有176个业务处,15000人的大群体。但是,正当人们期盼坐收红利的好事降临之时,公司领导层事发,先是龚平携款100多万不知去向,至今下落不明;到10月中旬,公司法人代表李淑英又数日不见踪影。领不到工资、甚至连本金也难以收回的群众感到情况不好,连续几日聚集在公司办公处,希望能挽回他们的损失。公司的一百多位办事处负责人自发选举了“九人小组”,协调处理善后事宜,小组召集人杨文智曾公开表示:“希望大家奉献爱心,帮助公司维持下去”。

事发后,记者从北京宣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科了解到,早在今年四五月间,工商人员已经对该公司的一些违规行为做过处理。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,该公司实行“双赢制的滚动式销售,入会人员需交纳一定本金,且工资的发放是靠大量收取入会者的本金和货款来维持的,基本可以认定是传销行为,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。如果违规事实成立,工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
有关人士就此事提醒大家,大家在求职过程中,一定要有法律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,不要被眼前虚假利益所迷惑。按照有关法规规定,传销的参与者因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,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后,将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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